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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邵红光等6人涉黑系列犯罪案,邵红光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抢夺罪、强奸罪、杀人罪、寻衅滋事罪等6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
今年38年的邵红光是河南省邓州人,此前曾因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盗窃3次入狱。以邵红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有8个成员,均为刑满释放人员。河南邓州黑老大是谁,邵红光被判死刑
该组织结构严密,作案分工明确,手段残忍。邵红光统一组织、指挥犯罪活动,违法所得由邵红光统一保管、分配使用。邵红光还制定了不成文的纪律约束,要求组织成员不准乱说话,出了事口风要紧,不听指挥将受到重罚。2010年11月,邵红光就对违反其意志欲脱离组织的成员吕迎宾杀人灭口。
自2009年7月起,在邵红光的领导下,该组织由小变大,从最初在居住地实施盗窃、抢夺作案,演变成跨省流窜作案,团伙成员靠驾驶机动车辆寻找侵害对象,再将受害人拖至车内进行殴打逼迫受害人说出银行卡密码的手段,大肆进行抢劫、强奸犯罪。
该团伙在开封市、南阳市和襄阳市故意杀人1起、抢劫6起,抢劫作案过程中强奸妇女4人,其中轮奸2人、抢夺1人、寻衅滋事4起,所得赃款近30万元。
2011年12月,老河口市公安局跨省将邵红光等6人抓获。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对邵红光等6人提起公诉。今年9月12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老河口市法院开庭审理邵红光涉黑犯罪系列案件时,邵红光面对同伙成员的当庭指证和公诉人出示的证据,仍不认账,百般抵赖。
经法院审理认定,邵红光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寻衅滋事罪,抢夺罪,最终判处邵红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5个成员施义波、徐培晓、张定源、李春同、邵有景,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7年、19年、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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