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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网讯 邓州市在全面推行“4+2”工作法的过程中,完善运行机制,严格步骤程序,使“4+2”工作法的运用达到了规范化、制度化,增强了实施的效果。
昨天,市白牛乡邵营村为了杜绝发生焚烧秸杆的现象,按照“4+2”工作法在村党支部的提议和组织下,先后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党支部的提议得到了大多数村民的赞同,形成了村里禁止焚烧秸杆的村规民约。
该村党支部书记孟宪告诉记者说:“为什么要把禁烧秸杆摆在议事日程上,因为这是近几年老百姓反映很强烈的事,根据实际情况,我们村里就按照群众意见通过‘4+2’来解决。近几年,村里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4+2’工作法,解决得都比较好。”
根据“4+2”工作方法,村里所有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实施,都由村支部首先提出初步的意见和方案,这也是“4+2”工作法的第一步。邓州市要求村党组织在提议前要通过“村情民意恳谈会”和“村干部约谈”等形式走访群众,走好第一步,广泛征集民意,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该乡乡长曾庆俊说:“‘4+2’工作法里面,走访这个程序是非常关键的,只有通过走访,才能摸清群众想什么、想要干什么,热点是什么,难点是什么,只有这样我们解决问题才能更准确。”
为了使党员大会审议和村民代表决议这两个环节在实施过程中不走样,邓州市要求各村党组织都要把提议的问题让党员和村民代表充分讨论,听取不同的声音。邓州市葛营村近日在确定麦收以后如何调整种植结构时,还让有不同意见的群众代表坐在一起沟通协商,几个程序走下来,在发展高产玉米上不仅得到了大多数村民的同意,而且在统一供种、统一治虫上达成了一致。
邓州市在规范“4+2”工作法运行机制的同时,还不断拓展“4+2”的应用范围,目前已开始在邓州全市市直机关、乡镇和事业单位推广“4+2”工作法,全面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
“按程序决策的过程,事实上就是调查研究的过程,是我们村干部和老百姓沟通互动的过程,同时也就是我们宣传群众、教育群众、争取大多数人按照我们党支部的意图一致统一的过程。”邓州市委书记刘朝瑞如此评价此工作模式。
据了解,邓州正在研究如何把“4+2”工作法的理念运用到邓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会议的决策程序上,来实现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推动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而调动广大市民群众的积极性,推动邓州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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