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资助对象为全省范围内2016年新考入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院校的河南籍孤儿大学生。我市申请资助的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2016年考入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院校的具有邓州市户籍;孤儿(含超龄孤儿,个人信息必须已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取得2016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院校的高校录取通知书。 我市今年考上考入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院校,个人信息必须已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符合条件的孤儿大学新生,可于7月15日至8月22日持本人《大学录取通知书》、高考成绩证书、户口簿、身份证、个人申请材料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孤儿证明,到本人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办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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