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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银监会2号令颁布、于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两个规章表明,中國银行业混业经营实际上已放开。而对于长期抱怨自己的主业被蚕食的信托投资公司来说,无疑又是一次新的“打击”。
《办法》对信托公司有影响君泽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天民博士在解读《办法》后指出,这个《办法》已将信托投资公司排除在外,对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信托业务的影响是必然的。《办法》为商业银行开辟了一条准信托业务之路,其业务一旦开展,将直接影响到目前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的市场份额,可能从根本上致使信托投资公司的资金信托业务萎缩。
首先,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必须要与银行理财产品明确区分客户资源和产品特色,才能发挥信托公司灵活性的特点。然而银行的资本、信用、服务的便利性和易得性,都将抵消掉信托投资公司在收益上的优势,可能会使大部分理财客户资源向银行集中。
第二,信托公司本来就没有形成完善的产品线,加上历经整顿,股东文化落后和不健全的内控制度,没有贩NЩ?埂??磐泄?久挥型暾?幕?固逑怠P磐型蹲使?镜男矶嗖?泛鸵滴窠?灰?泻腿?叹碜撸?蠊婺5囊滴窠?凰?怯畔瓤?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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