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广大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自2023年6月1日至6月28日为中心城区中、高考禁噪期。现将禁噪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学校及居民楼周边)进行夜间建筑施工作业(每日22时至次日6时)。 二、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噪音扰民。 三、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四、禁止在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进行占道经营、流动经营、摆摊设点。 五、在中、高考考试期间,各考点周围禁止建筑施工作业和建筑物内装修等其他一切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紧急抢险工程除外)。 六、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做好中、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七、市民发现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9、83823621进行举报,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特此通告。
邓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