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2021〕第6号
为保障邓州市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分别位于邓州市城镇规划圈内、外,涉及湍河街道办事处白庄社区、金营社区、三里河社区、三里桥社区、张寨社区、许庄社区、海营社区、辛庄社区;古城街道办事处新西社区;张楼乡北张坡社区、龚家村;裴营乡大丁村;构林镇魏集村;高集镇李岗村、乡园艺场;腰店镇陈寨村、黑龙社区集体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政府收购储备的商服、工业、住宅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六)项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拟征收土地由我市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1年8月19日
邓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2021〕第7号
为保障邓州市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部分位于邓州市城镇规划圈外,涉及夏集镇常营村、陈营村、程集村、关刘村、田洼村集体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中广核邓州29.8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拟征收土地由我市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1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