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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邓州人千万注意!这种朋友圈不能发,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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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4 17:0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爆竹声中一岁除
春风送暖入屠苏
春节期间
烟花爆竹的销售越发火爆
网红烟花”也备受关注
你朋友圈里有卖烟花的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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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朋友圈售卖某网红烟花并标注可送货上门
如果在朋友圈看到这种消息或者朋友要求你帮忙转发一定要小心了!
网上销售烟花爆竹是违法行为

作为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特殊产品,国家对烟花爆竹的销售实行严格专营专控。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2019年,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钱熊飞在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购买烟花爆竹一定要从正规销售点购买,不要从网上购买,网上销售烟花爆竹是违法行为。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教授 王贞会:“商家如果在朋友圈发布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不算违法。”


“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这种方式,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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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发布售卖烟花信息的发布者并无烟花实体店
转发也要担责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很多人会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吴锋:“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量较大,将涉嫌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何区分烟花爆竹的真假?

假冒伪劣的烟花爆竹产品包装一般歪歪扭扭,有露药情况,包装不完整不正规,印刷不清晰,缺少很多重要信息。


烟花爆竹经营者薛先生:“目前市场上仍有不少售卖假烟花的人员,以最近的网红烟花“加特林”为例,他们卖的“黑炮”(假货)比正规店面卖便宜十几元钱,消费者拿到手里燃放的时候可能效果很差,但最让人担心的还是安全性不能保证。像这种手持烟花,危险系数不低,如果不是正规渠道购买,安全性更无从保证。”






合格产品




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应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志和流向登记标签(主要是指产品条形码标签和防伪码标签),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消费类别、产品级别、产品类别、制造商及地址、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箱含药量等信息。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吴锋:“从2015年起,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门统一要求,正规烟花爆竹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的外包装箱上,均印贴有统一、规范的商品条形码标签。有的品牌商家还会黏贴属于自己品牌的防伪标签。”消费者可以查询每一个产品上的防伪标签或防伪码,若发现防伪码有误查询不到的情况请及时联系经销商。

来源:央广网、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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