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门户网,邓州在线 邓州门户网手手机app
  邓州吧   娱乐影视   林志颖因ps照片赔了34.5万,还要向他公开并网络道歉,微博置顶3天...
返回列表
查看: 1277|回复: 0
收起左侧

[娱乐星闻] 林志颖因ps照片赔了34.5万,还要向他公开并网络道歉,微博置顶3天...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0-19 10: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在这个“照骗”的时代,美照没被P过还真不好意思晒出来,就连明星也不例外,咱的“不老男神” 林志颖,事情是这样 的:四年前为庆祝其微博粉丝量达到2100万,就在微博上PS了一张照片 今天有结果竟被厦门一摄影师索赔上34万!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林志颖晒p图侵权一案判决:林志颖将赔偿34.5万并微博置顶道歉3天。今天 林志颖在其微博道歉,表示作为一名演艺人员,更需谨言慎行,并负起一定的社会责任,尊重他人知识产权 。


那么你肯定会问不就是P了一张照片吗?为什么还会被告这么严重?这法官是不是判得太重了呀?我们继续往下看↓↓↓↓↓↓↓
涉案摄影作品《中华男儿》
朱庆福是福建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曾被评为厦门市特区建设“青年突击手”。这张被PS的《中华男儿》图片就是朱庆福的作品。

涉案摄影作品《中华男儿》是摄影家朱庆福于1992年创作完成的摄影作品,作品展现了我国侦察兵的真实面貌,于1997年获得第十八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金奖,实现福建省摄影作品在国展中奖牌零的突破,1999年1月获文化部全国第八届“群星奖”优秀奖,2000年12月获福建省第三届百花文艺奖一等奖。

当时,朱庆福表示:“林志颖的行为致使该作品被严重娱乐化、作品表达的创作思想遭到严重曲解,与作者透过原作品想要表达的民族气节、民族精神的严肃主题背道而驰,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这正是朱庆福状告林志颖的原因。

昨日,林志颖第二次道歉,网友纷纷赞叹林志颖有担当,也有部分网友说摄影师是趁机想捞一笔。

不得不说,因为“有趣”“好玩”,林志颖惹的祸还真是不少。
2011年,林志颖在微博晒出一张和舒马赫的合影封面照,并写道:“日前跟我的偶像车神舒马赫合拍杂志,从小看着他比赛长大……”这些都算是正常,最后来了句“爸爸我做到了……”鸡汤浓度陡增十倍……

然而,这张封面图被网友扒出来是P的,原图极有可能是下面这张↓↓

当然,林志颖和舒马赫合照确有其事。

我有一点想不通,明明和舒马赫合影是真,是可以拿出来“炫耀”的事情,但林志颖为什么非得煞有介事地、严肃地称配上一张“封面”图?因为结合林志颖的语境,会让人误以为林志颖和舒马赫在拍摄《GQ·女性版》封面!难道这仅仅是好玩吗?

是的,林志颖的经纪人说,是好玩。

林志颖本人更是说:“搞笑是我一贯的风格。”(老实说,我不觉得那条微博有什么地方搞笑……)



林志颖还有一次“P图”是在宣传推广保健品“爱碧丽”期间。



8月穿着白大褂,10月就是便装——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买了林志颖的这款产品,但是黑板上的公式,是最常见的氨基酸的结构式,这事在高中生眼里的难度水平,应该和把二氧化碳或者水用化学结构式写出来差不多。

然而,“爱碧丽”事件对林志颖形象的打击可谓是重大的,因为这涉及到诚信问题。连方舟子出来打假。他一一指出林志颖的漏洞,搞得林志颖四处灭火都来不及——

最后林志颖经纪人要找方舟子对质,结果又不来了,称“人与野兽无法沟通“——


然而林志颖不止P图出过事,“盗图”也是一把好手。2011年,林志颖晒自己的电脑桌(当然,他是没说是自己的电脑桌,但他也没说不是自己的电脑桌啊,关键是他发文的语气,好像就是自己的电脑桌啊)——



结果被人查到,这是国外牛人的DIY——



对于林志颖的P图盗图,网友给出的定性是:炫耀。
先不说之前林志颖这么多的p图盗图事件,但就这次的p图事件,赔偿了34.5万,还要向他公开并网络道歉,希望他能吸取点教训,作为明星更应该给我们做好榜样啊~不过,这次林志颖的道歉态度还是很诚恳的,香油们,你们觉得吗?
门户网就是您的家!欢迎您常回家看看!如果您喜欢邓州门户网,请介绍给您身边的朋友!有了您的支持,门户网才能走得更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通行证

收藏:0 | 帖子:1923

广播台

精彩推荐

邓州市,邓州网,邓州吧,邓州论坛,邓州门户网
手机客户端
邓州门户网公众微信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377-6226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