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人民政 府
关于城区道路命名更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区规模逐渐扩大,城区部分道路名称已名不符实,新建道路因未及时命名,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不便。现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尊重历史、照顾习俗、含义健康、内涵优美、体现规划、突出特点、好找好记、方便管理”的命名原则,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市城区已建成未命名的1条道路、已建成需更名的6条道路以及已规划未建成的41条道路,共计48条街道,进行了命名、更名,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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