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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20908/012613080915.shtml
董昭武、刘弘毅
一个9000万的养老项目引来了村民与开发商的暴力抗争。
事件发生在有“豫西南门户”之称的河南邓州市,在这起纠纷中,《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这个名为“邓州市养老中心”的建设用地几乎以零地价获得,零地价背后又浮现出投资商与政府引资部门相关负责人的夫妻关系。还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在享受了各种优惠政策之后的公益项目背后被疑实则进行大规模商业开发。
本该惠及于民的公益项目为何蒙上暴力阴影,近日本报记者在河南邓州市一探究竟。
祸起9000万公益项目
今年8月份从拘留所出来后不久,农民王占群死了。他的家人将王占群的死与7月17日发生的事情联系起来。
当天,6辆黄色推土机将河南邓州市政府旁边57亩地上的树木、房屋以及有着数十万尾鱼的鱼塘夷为平地,这些财产的拥有者之一王占群试图阻拦,被以“妨碍执行公务”行政拘留15天。
这起冲突宣告了“开发商”赢得胜利,同时也给这桩土地争夺战蒙上了一层暴力阴影。
这块土地面积约57亩,原本是邓州市花洲办事处军张营村的耕地,在2006年被政府征用后,成为了一个名为“邓州市养老中心”的建设用地。在政府披露的信息中,这是一项投资9000万元的公益项目,而投资方是湖北友诚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友诚公司)。
开发商认为土地已经属于他们,农民应该尽快将地面附属物清除。而对于农民来说,这片土地上的树木、房屋以及一个有着数十万尾鱼苗的鱼塘价值二三十万,不将其作为补偿内容是一件天理难容的事。围绕地面附属物赔偿问题的利益纷争让双方一直僵持不下。
友诚公司法人代表余金龙一纸诉状将村民王占群等人告上法庭。为了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友诚公司在法庭上出示一份证据,却无意将一些秘密泄露。
这份根据邓州市政府2006年第59号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显示:时任市长谢清波、市长助理董平玲表决了有两处分别由邓州市人大办公室以及邓州市委事务局引资来的两处老年公寓项目,均按照每亩地6.6万元的价格协议出让。此外,两处老年公寓还将享受在办理手续、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按照常规程序,一块地如果由两家以上开发商进行参与的话,必须进行招拍挂程序。但是会议纪要显示,邓州市政府已经先行否定了有另外一家主体参与招拍挂的可能,而是“按照每亩地6.6万元的价格协议出让”给友诚公司。
当时邓州市的土地市场价格在60万每亩左右,这意味着57亩土地本可以让政府获得将近3000万元的土地出让金,但是政府协议出让价格却让政府减少2000多万元的收入。最后,友诚公司仅以300多万元就轻松收入囊中。
虽然以友诚公司名义上是投资方,但是在办理相关手续时的主体却是邓州市祥和养老中心——一个在邓州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非营利性组织。2007年,友诚公司以“邓州市祥和养老中心”的名义与邓州市国土局签下土地出让协议。2009年4月24日,余金龙又在邓州市工商局注册了邓州市友诚祥和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一个注册资金为120万元的独资公司。
邓州市工商局注册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工商局登记注册说明这是一家纯粹的商业机构,如果是非营利性组织,是需要到民政局注册的。这位工商局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的友诚祥和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料显示,其经营范围除了“养老服务”还有“餐饮服务”。注册地就是现在的“团结东路”——王占群的鱼塘之上。
王占群在法庭上指出余金龙的友诚公司与友诚祥和养老中心,是两个不同的公司,余金龙一开始就想通过非营利性组织低价拿下土地后,再展开商业经营活动。但判决的结果是余金龙做法是合法的,驳回王占群上诉。
记者在邓州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科看到,2007年到2011年对“邓州养老中心”所作的5个年度年检报告一片空白,仅有余金龙的签字。这意味着在友诚公司名称发生变化后,还想继续保持“民办非企业”的身份。当记者指出这一点时,邓州市民间组织科科长高伟承认“做得不够规范”。
项目背后曝出“官商夫妻店”之疑
“在邓州市搞养老事业不可能挣钱的”,邓州市怡心养老院祁院长告诉记者,邓州市养老市场竞争激烈,收费价格上不去,每位老人只能收六七百元。目前全市有十多家养老院,都是只有10到20个老人的规模。
虽然邓州民营养老人士看淡邓州养老事业的前景,但政府大力支持民营养老中心建设。据了解,邓州民政局下属的一座养老中心建成四年来闲置不用。放任既有养老事业不好好经营,却要划拨土地再建养老中心,似乎难以理解。
那么,友诚公司又是如何来到邓州进行投资的呢?
前述在法庭上出示过的《会议纪要》显示,“友诚公司应邓州市委诚邀投资,开发邓州市祥和养老中心”。而具体将这个项目引入邓州的是邓州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刘桂平除了兼任市委副秘书长之外,也是“投资商” 友诚公司法人代表余金龙的丈夫。
2002年底,余金龙在湖北十堰成立十堰市友诚商贸有限公司,2007年变更为湖北友诚物资商贸有限公司,在十堰、襄樊、武汉、邓州设有四个分公司,主要经营金属材料,为企业供应钢材(3497,151.00,4.51%)。在余金龙外地经商时,余的另一个身份是邓州市民政局的在编工作人员。
但是在邓州市民政局,许多工作人员表示并不知道余金龙此人。民政局人事部门一位工作人员透露,余金龙曾担任民政下属的光荣养老院院长,但是现在已经退休。
邓州市民政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余金龙在这上班也仅仅是挂着个名儿,她更多时间在郑州、湖北或北京。根据这位工作人员提供的电话,记者拨通了余金龙的电话,了解到记者身份和采访内容时,她在电话里称自己已经退休一年多,以正在谈事为由将电话匆匆挂掉,此后拒接电话。
悲情抗争者
2008年10月30日,村民与开发商发生冲突,结果是多位村民被抓到看守所,其中张敬生和张红旗被邓州市法院以“妨碍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4个月。
冲突的原因是王占群等人对开发商的补偿有争议,并认为开发商征地过程不规范,“没开群众大会,而是把地卖掉之后通知我们领钱就完了。”一村民说。
紧接着,友诚公司将王占群诉诸公堂,要求王占群停止侵权、赔偿损失。邓州市法院以余金龙取得了合法土地证为由判其胜诉。在二审中,王占群等人拿出友诚公司以公益的名义低价圈地的预谋,本来信心满满以为能够讨回个说法,但是不想却以败诉告终。
2012年7月17日,邓州市团结东路。拿到邓州市法院胜诉判决的友诚公司雇佣了几十个无业青年现场“维护秩序”,与邓州市法院执行人员一同现身执行案件的判决。
王占群阻拦,被以“妨碍执行公务”行政拘留15天。从拘留所出来之后,王占群卧床不起。
8月27日,王占群在悲愤中死去。与开发商斗争数年的努力宣告失败。至此,余金龙掌控的友诚公司接近既定目的——以接近零的成本,拿到能够变现为上亿元财富的土地。
在记者采访中,不管是民政局对民办非企业的审核,法院的判决,还是审批土地的国土局,都将执行邓州市政府(2006)59号会议纪要作为重要依据。而王占群反映的问题,却无人关注。
邓州市国土局姚军告诉记者,在他办理出让土地手续时,投资者余金龙的身份和背景不是他所关注的。他说,这应该是纪检部门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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