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邓州市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在十一天内妥善处理了四起涉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撤诉两起,调解两起,高效惠企,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 2020年至2022年期间,原告邓州市某建材有限公司分别为四家建筑公司提供预拌砂浆,均签订合同并约定货款支付时间。但一直到2023年3月,四家建筑公司仍拖欠原告砂浆款项共67万余元,原告多次催要无果,无奈诉至邓州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高蕾仔细查阅卷宗,积极联系原、被告双方,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均为企业,为高效高质处理这起系列纠纷,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保障涉诉企业合法权益,节约诉讼成本,高蕾决定采取调解的解纷方式,聚焦需求快速处理。于是便通知原被告双方到庭,进行当面沟通协调,同时向双方提出调解能便捷高效地解决企业之间的经济纠纷的处理方案。 在沟通过程中,四被告均表示对欠付的货款事实和金额无异议,同意调解,本以为能够顺利结案,但被告方又提到由于目前资金周转不开,故不能及时给付货款,原告认为对方此举又是在故意拖延还款时间,双方为此产生分歧,场面一时陷入僵局。 见此场景,高蕾从双方共赢角度出发,释法明理,希望双方互相谅解,以实现互利共赢为出发点,告诉被告方其拖延欠款不仅影响了双方以往的合作关系,还不利于企业良好信誉的塑造;同时劝解原告,经营困难资金确实周转不开的情况也客观存在,希望原告方能够给被告一定还款期限;还对双方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疑问一一解答。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答疑解惑下,原被告双方最终同意调解,其中两起案件的被告即时履行合约,原告撤诉;另外两起当场约定支付款项时间,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至此,这起涉企系列纠纷案件顺利完结。 4月13日上午,原告专程来到法院,把一面印有“优营商环境,解诉讼之困”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高蕾手里,表达对立案庭高蕾团队的感谢之情。 近年来,邓州市法院始终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实现共赢为出发点,对涉企案件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尽可能降低诉讼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在今后的工作中,邓州法院将在继续秉持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率的同时,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为辖区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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