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投诉:关于团结花园壹号院的问题
第一:该小区属于棚户区安置房,小区物业费1.45元/㎡,收费过高,回迁房按国家规定费用不可能这么高,希望政府方面能否从中协调;第二:小区电费未设置独立电表,电费交付给物业;第三:天然气一直未开通,拨打华润热线,也迟迟未给答复;使用电磁炉,导致电费费用过高;使用液化气的话不安全,容易发生泄露,遇明火易爆炸。上述问题,希望政府方面能与其沟通。 邓州市监局回复:就您咨询的内容,根据豫发改价调【2022】612号文件规定,在物业服务收费上实行政府定价的为保障性住房,其他类型房屋租金、物业费不在政府定价范围,实行市场调节价。保障性租房特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和定向安置房,其中定向安置房是享受土地划拨优惠,交易时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我市暂无定向安置房,所反映的物业收费标准应该是承建企业和物业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合同约定,小区业主委员会可与物业进行协商,对前期物业合同进行修订。感谢您的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