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有网友投诉:关于买房开发商迟迟不交房 您好,书记,我2019年在新华东路东滨花苑小区买的房,当时合同说好了2020年交房,但是到现在都还没交房,我是农村的,所有积蓄都拿来买房,都是血汗钱!请书记给我们解决问题!谢谢! 9月9日,邓州市官方回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您的留言已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邓州市房产管理中心进行了认真查处。接到网友反映问题后,房管中心高度重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开发企业延期交房应承担合同违约责任,同时,购房人与开发企业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逾期交房所承担的违约责任也有明确的约定。 对于开发企业延期交房的问题,网友可通过司法渠道进行解决。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8月25日,有网友投诉:邓州市东方新城楼盘质量问题 东方新城楼盘开发商把外墙涂料真石漆改普通涂料,没有小区围墙,合同交房时间是2020年10月,至今未交房。业主多次维权没有解决,请领导们为我们做主。
9月9日,邓州市官方回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您的留言已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邓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认真查处。接到网友反映问题后,住建局高度重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住建局组织质监站专业技术人员于8月18日到东方新城项目现场进行核查,经质监站技术人员核查,原设计外墙做法为外墙砖,经设计变更商铺部分为真石漆,以上住宅部分耐候涂料,设计单位出具了设计变更,经现场核查,设计变更与现场检查相符。 关于延期交房问题,网友可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与开发企业进行协商解决,或通过司法渠道依法依规要求开发企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经济补偿。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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