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邓州新世界业主反馈:您好,我是邓州市一个普通群众,在邓州市新华路交通路 东正moco新世界购买的商品房,目的是为了孩子可以就近上学,合同约定日期2021-6-9交房,房贷款一直按月如数还款,目前项目停工超过8个月,没有任何进展,交房遥遥无期,大半辈子积蓄一场空,开发企业河南东峰房地产公司一直不愿意正面回复,交房日期也是含糊其辞,为了早日交房孩子早上上学,无奈恳请给予帮忙协调,谢谢。
5月28日,中共邓州市委邓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局官方回复: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您的留言已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邓州市房产管理局进行了认真查处。接到网友反映问题后,房产管理局高度重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经查,东正·MOCO新世界项目于2015年开工建设,项目开发进度共分为二期,一期8#、9#楼住宅于2017年8月30日交付,商业于2017年11月30日交付,7#楼于2019年6月30日交付,二期5#原计划于2021年6月30日交付,6#原计划2021年6月9日交付。
经与开发企业联系了解,造成延期交房原因主要有三方面: ①自2017年以后,政府部门对扬尘治理工作要求严格,MOCO新世界项目所处位置为西城进城主入口,每年因依据控尘办要求配合扬尘治理工作均有会不定期停工。 ②2020年初新冠疫情的突然发生,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停止施工数月。 ③因施工单位流动资金问题及对工程量核算发生争议,导致工程施工进度缓慢、停滞等情形发生,影响了交付时间。
目前,开发企业针对延期交房问题,为方便及时与业主沟通,汇报工作进度,5月3日由物业公司牵头为5、6号楼业建立微信群,公司安排专人及时在群内通报工程进度。5月17日,通过《南阳晚报》发布延期交房告知书,5月18日起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向业主发送短信通知,告知延期事项。
其次,公司与施工单位已达成协议,由开发公司借资给施工单位,要求施工单位7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面复工。目前,施工企业正在对5、6号楼的场地进行建筑垃圾清理。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开发企业延期交房应承担合同违约责任,购房人与开发企业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延期交房违约责任进行了明确约定。当事人可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与开发企业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渠道,依法依规要求开发企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经济补偿。
鉴于上述:开发企业已督促施工单位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加班加点向前推进,争取早日交付。预计190天完成五大责任主体联合验收,并达到交付条件。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