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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事儿] 邓州:保护干部正当权益 公开澄清正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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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1 09:3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感谢领导们的关心,组织上给我澄清正名后,我个人和我们中队的同志都鼓足了干劲,加班加点,争取以更好的工作成绩回报组织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今年以来,我们中队已获得6个个人嘉奖,4人荣立三等功。我个人也获得一个个人三等功,5月份又被评为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0月15日上午,市公安局刑警队中队长丁海鸥激动地对前来走访的市纪委监委同志介绍说。2018年5月4日,市安监局工作人员刘某红的侄子刘某朋因涉嫌强迫交易罪被丁海鸥牵头的专察组抓获,并采取强制措施。2019年1月,刘某红伙同其兄炮制虚假文章在网络自媒体“华北法制监督”、“天涯网”、“公平正义网”等9家网站散布。随后,刘某红又指使其兄分别到北京国家公安部、河南省公安厅递交举报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办案民警丁海鸥,企图使丁海鸥受到刑事追究。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得知后,迅速会同公安局相关部门介入。经过认真细致地调查取证后,认定刘某红等人举报内容不属实。该不实举报言论对丁海鸥个人及家庭造成了恶劣影响。为消除不良影响,切实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2019年2月2日,在市纪委监委驻公安局纪检组的监督下,市公安局召开维护丁海鸥同志执法权益正名会,公开为丁海鸥正名,挽回了丁海鸥同志的名誉损失,保护了干部依法履职的正当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近年来,市纪委监委会同市有关部门加大对恶意诬告陷害案例处理及为蒙受冤屈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力度,在全市营造了扶正祛邪、履职尽责、担当作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2019年12月13日,对丁海鸥案中恶意诬告陷害的刘某红给予开除公职处分。2020年8月21日,长期对党员干部进行诬告陷害的假记者刘某红被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以诬告陷害、妨害公务、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今年已有两起“假记者”案涉案人员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为2名遭诬告陷害干部公开澄清正名。来源:清风邓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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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1 16:14:45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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