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门户网,邓州在线 邓州门户网手手机app
  邓州吧   茶馆杂谈   邓州男子当街被群殴,原来他对一个姑娘...
返回列表
查看: 1642|回复: 0
收起左侧

[邓州事儿] 邓州男子当街被群殴,原来他对一个姑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4-9 14: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有网友爆料,2018年4月5日晚上10时30分左右,在邓州市文化路与南阁路交叉路口,发生了一起聚众打架斗殴事件。事情的起因是几个年轻人喝酒后摸了人家姑娘,引起姑娘的不满,后来双方对峙发生了群架,事件引发周边群众大量围观,所幸没有人员伤亡。


640.webp.jpg

640.webp (1).jpg

一般调戏妇女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会被拘留,但是如果动手了,就有可能是猥亵,是要入刑的。


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小编有话说:酒后乱事属于不道德的行为,希望大家饮酒有度,酒后不乱事


门户网就是您的家!欢迎您常回家看看!如果您喜欢邓州门户网,请介绍给您身边的朋友!有了您的支持,门户网才能走得更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通行证

收藏:19 | 帖子:1万

广播台

精彩推荐

邓州市,邓州网,邓州吧,邓州论坛,邓州门户网
手机客户端
邓州门户网公众微信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377-6226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