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淳报道 11月1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与往常不同的是,这次庭审的审判长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谷昌豪担任。另外,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侯慧玲出庭支持公诉。3个小时的庭审过程 ...
本报讯 记者王淳报道 11月1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与往常不同的是,这次庭审的审判长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谷昌豪担任。另外,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侯慧玲出庭支持公诉。3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严谨规范、节奏分明,凸显了庭审程序之规范。我市两级法院部分法官进行庭审观摩。部分媒体记者、当事人家属等旁听了庭审。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4年10月15日,被告人李某某与同村村民彭某发生矛盾。2014年10月16日下午,李某某与彭某发生口角,被人劝开。2014年10月17日15时20分许,被告人李某某在祥符区黄龙园区芝麻三村北边鼎大羊绒厂院内放羊时,遇到在此处打牌的彭某。李某某先辱骂彭某,后持钢叉追打彭某,彭某见状向西奔跑躲避,后彭某从地上捡起一根钢管与李某某对打,李某某持钢叉向彭某身上连扎数下。随后,李某某又持所携尖刀朝彭某左臂、腹部各扎一刀,导致彭某因被锐器刺破肝脏造成大出血而死亡。案发后,被告人李某某在现场被公安机关抓获。 庭审前,谷昌豪院长仔细阅卷并认真制作阅卷笔录,召集合议庭成员研究案情。11月12日,还带领合议庭成员到案发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同时听取公安机关对案发现场情况的介绍,向案发现场出警民警调查核实案发现场所有情况。庭审中,合议庭充分发挥职能,充分尊重被告人人格尊严,被告人出庭时不穿囚服、不剃光头、不戴戒具、不坐囚笼,有关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时面向国徽,手按宪法,庄严宣誓,所有程序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进行。庭审后,合议庭立即根据当庭查明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评议。鉴于案情重大复杂,该案将择日宣判。 本次庭审标志着我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基层法院院长、庭长办案将进一步全面铺开,全面实现院长、庭长带头办案常态化。 (汴梁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