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淳报道 11月17日,记者从祥符区人民法院获悉,年近古稀的张老汉为了讨好卖淫女,竟做起了介绍卖淫的“生意”。近日,祥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张老汉因犯介绍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
本报讯 记者王淳报道 11月17日,记者从祥符区人民法院获悉,年近古稀的张老汉为了讨好卖淫女,竟做起了介绍卖淫的“生意”。近日,祥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张老汉因犯介绍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已近古稀之年的张老汉长期一个人生活,内心难免孤寂。今年2月的一天,张老汉经人介绍认识了卖淫女阿琴。两人发生关系后,张老汉便给了阿琴30元。随后的接触中张老汉便有了和阿琴一起过日子的想法,可是阿琴发现张老汉身上有皮肤病,便不愿再和张老汉有身体上的接触。 “家里没有钱,我也是没有办法才做这个生意的。你要是真为我好,就多替我想想。”和张老汉慢慢熟悉后,阿琴对张老汉说。为了感动阿琴,并让经济拮据的她多挣些钱,张老汉不仅把自己平时干活赚的钱借给了阿琴,还介绍附近村子里同自己年龄差不多的老人与阿琴发生关系。 今年2月至8月,张老汉共介绍他人与阿琴卖淫3人次,俩人的勾当很快就被邻居检举。8月8日晚上,当阿琴准备和一名嫖客发生关系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祥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老汉介绍他人卖淫3人次,其行为已构成介绍卖淫罪。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汴梁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