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9日,上海,一位车管所工作人员正在清点车牌。 (图1) 黄牛勾结国税局“内鬼”,11人的犯罪团伙在十年间倒卖4000余张“妖牌”(即用真实身份通过非法途径办理了沪牌上牌手续却没有经过拍牌程序的牌照 ...
黄牛勾结国税局“内鬼”,11人的犯罪团伙在十年间倒卖4000余张“妖牌”(即用真实身份通过非法途径办理了沪牌上牌手续却没有经过拍牌程序的牌照),非法牟利2.2亿元。该案一曝光,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不少人提出质疑,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法并不高明,为何能轻松通过重重监管?而那些买了“妖牌”的车主要怎么办? 案情:查实4051张“妖牌”,未占用拍牌额度 根据新华社6月11日消息,这11人犯罪团伙在2005年1月至2014年3月间,骗取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4051张(此前有报道称约为5000张),价值2.2亿余元。 此案由上海市公安机关侦查结束,于2014年9月30日移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并于2015年4月向法院提起公诉。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认为,11名被告人诈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吴某某敲诈勒索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连续两日审理该案。11名被告人中既有税务局的工作人员,也有二手车经纪人,还有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部分为无业人员。在庭审现场,仅被告人的代理律师就多达20余名。 目前,此案一审尚未宣判。 6月11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此案之所以被发现,缘自2012年《关于机动车额度证明审查收缴管理工作的公告》出台后,犯罪嫌疑人改变作案手法。 在2013年至2014年期间,涉案黄牛通过办理只能在上海外环外区域行驶的“沪C”牌照,再转成“沪A”牌照。在这一过程中,被郊县的税务机关发现印章有假,继而发现一伙黄牛在造假。后通过公安机关追查,通过抓捕黄牛继而查出两名“内应”:上海市国税局的两名公职人员傅某某、蒋某某。 该团伙作案之初,傅某某、蒋某某还在国税部门窗口服务,便与杨某、陈某某、凤某某相识。案件所涉及的“黄牛”群体的作案活动范围,是在浦东新区沪南路的车管所,涉案车牌的上牌过程也是发生在此。因进口车辆的上牌需到普陀区的车管所,故涉案车牌的车辆均是国产车。 这4051张涉案车牌,有的通过一手伪造获得,有的来自二手车交易,也有的通过“沪C”转市区牌,但在销售给车主时,均以一手车牌销售。涉案车牌未占用拍牌额度,也不在新牌统计数量内,而是额外多出的车牌。 漏洞:三部门信息不联网,案发后推诿扯皮 据业内人士介绍,以他的经验,发生“妖牌”案存在的最大漏洞集中在私刻公章、监管不到位。 2012年车牌交易政策有变动,成为手续变动的节点。上述业内人士称,2012年后交港局在国税局大厅开始设有现场办公点,车主前往上海市国税部门缴纳车辆购置税后,得到购置税凭证,再到交港局现场办公点递交额度单、购置税凭证,由交港局工作人员审核两张材料,并敲认证章。 “在此之前,沪牌的额度证明审核是由税务部门负责的,额度证明也由税务部门收缴,车主拿到完税证明后就能直接上牌,没有其他部门来专门对额度证明审查管理,车管所也不检查额度证明,只是根据所需材料是否齐全来决定是否上牌。”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妖牌”事件,跟税务部门当初的权力太大有关。 2012年,由上海市交港局派员进驻国税、车管部门合署办公,堵住了原先的漏洞。但是需要使用沪C号牌的车辆、大货车等无需额度的车辆不在审查之列。因此,嫌犯又利用沪C号牌不需交管部门审查的特点,实施了新的犯罪手法。(注:沪C号牌可以凭郊区身份证直接向区县部门申请,是免费的,不需要拍牌) “其实,此次妖牌案件,从整个上牌过程的监管流程看,是有漏洞的,最主要的问题就在于国税、交通、车管所三个部门的信息数据库系统不联网、不共享。”一位业内人士坦言,因为信息不联网,审核、校验过程也都以书面单据为主,给了黄牛和机关内部工作人员等犯罪嫌疑人可乘之机。 多位熟悉整个上牌流程的业内人士和法律界人士透露,由于“各人自扫门前雪”,三部门间信息缺少互通,且缺少一个专门负责全面统筹、协调的部门,因此,并不能对整个过程起到非常有效的监管。而在此次调查中,三部门也互相推诿扯皮、讳莫如深,令人颇为失望。 在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的现状下,多个部门的信息数据库联网,并不是那么高难度。事实上,对于额度管理,上海也并非没有统筹部门。根据《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上海市机动车额度管理联席会议负责本市客车额度管理协调工作。联席会议下设额度管理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委,负责落实经市政府批准的相关事项和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业内人士还表示,2014年,现场审核的交港局工作人员,会在审核通过后,系统打印一张二维码,贴在购置税凭证上,用以防伪。他强调,购置税凭证的保管要求很高,它背面就印有“不得破损、涂改、遗失不补”等说明,不然车管所的工作人员不会通过审核。若是早几年,因为购置税是成本线装,想造假,则可以拆开线,复印、签字、盖章,继而伪造。 争议:买涉案车牌的人如果知情是“共犯” 法律界人士提出,此案最大的争议有以下4点: 1.牌照的法律属性; 2.牌照运行的规则不公开透明,规则若做到公开透明,老百姓都能成为审核人; 3.根据日常经验法则,能够完成如此庞大的犯罪形态,一定有相应的职能的配合、渎职,因为十年的作案过程中有任何一个部门能够做到仔细严谨,都不可能发生此案; 4.整个车牌的使用管理等需要进一步规范甚至是立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车辆管理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也就是各省市的交警总队,而现实中,却涉及多个部门,车辆管理应该统一,涉及自发放到使用,再到监管。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攀登则认为,此案需要引起重视的是通过“黄牛”买到“妖牌”的人。从法律层面上,购买涉案车牌的消费者是善意的第三人,很有可能并不知道车牌系非法所得,只是正常购买。已经拿到车牌的人,如果是善意的购买,是回收车牌重新发牌,还是怎么处理? 据攀登分析,案件中涉及的车牌,不排除有通过二手车牌转让交易、联合4S店销售等。因为市场上,消费者通过黄牛或者4S店购买车牌,与黄牛、4S店直接交易很常见,“问题出在此前政府没有限额,结果沪牌发放额度却被涉案人员掌握。” 针对购买涉案车牌者,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冬称,存在两类情况,一是不知者,通过黄牛交易,获取车牌,成了案件受害者;另一种是知情者,则是共犯。 吴冬认为,之所以会发生此案,且作案长达10年,跟现有机制有关。他举例,外资金融公司,会要求高管、核心岗位必须定期轮岗、强制年休,岗位由他人替换,所以一旦有作案,替岗者很容易发现异常。 一名相关从业人员则表示,上牌过程是极其动态的,车管所很难统计每月最终上牌数量。比如有市民当月拍得额度但不一定当月上牌,或有车主退牌但保留额度;每月所上新牌是否与额度一一对应也难核对,比如每月公示额度为1000张,车管所上牌1300张,多出来的300张未必就是多出来的额度或者与所公示的额度不对应,因为里面会涉及到多个来源的车牌,比如退牌、车辆报废的转牌等。 该从业人员称,一线交验窗口的工作人员平日对材料审核都是按规定,很多材料审核都用到了电子扫码以及原件,10年的时间跨度较长,数千张造假车牌并不是集中出现,造假的人也是混在普通市民里,每个工作人员碰到造假材料的概率并不大。材料里最关键的完税凭证和额度证明,交通委在车管所设立了专门的窗口对其进行核查。 【点我点我点我】上海微信女神第3季决赛来临!10位女神等你来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