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于7月28日举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救助仪式,邓州市领导屈云霞出席仪式。 邓州市“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由市民政局具体实施,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面向孤儿开展的助学工程,是首次针对孤 ...
邓州市于7月28日举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救助仪式,邓州市领导屈云霞出席仪式。 邓州市“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由市民政局具体实施,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面向孤儿开展的助学工程,是首次针对孤儿成年后建立的教育助学制度。 “这是我人生中的‘小确幸’,政府在求学路上助我们一臂之力,我们一定不负所托,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邓州市张村镇孤儿王某于18年以613分优异的成绩考入吉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这次也在救助范围内。当她收到这次救助消息时,意外的好消息解决了眼前学费的“燃眉之急”。 活动中,市民政局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向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直接申请,或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市民政局,儿童福利机构或社会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孤儿由福利机构所属民政部门受理的申请步骤。共筛选出40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孤儿大学生纳入“助学工程”,助学金的发放将从他们入学开始至学业结束。 “我们一定全力做好这项助学工程,严格把控上报、审查等环节,精准掌握孤儿动态,跟踪服务,把资助孤儿大学生这项工作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希望孤儿们在党和政府的关心下逆境扬帆,不负青春年华努力拼搏。”市民政局局长刘正同说。 据悉,今年邓州市已两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目前,全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950元,集中养育孤儿为每人每月1350元。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邓州市将孤儿保障范围扩展到高中以上学历在校生。孤儿满18周岁后,仍在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普通本科高校就读的,可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记者 肖晨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