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付栓)一起拖了2年、涉案金额巨大、牵扯面广的国企案件,由内乡县法院院长成延洲挂帅承办,经过13天的不懈努力日前顺利执结。 内乡县光源电器厂成立于1977年,后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设备陈旧, ...
本报讯(记者王付栓)一起拖了2年、涉案金额巨大、牵扯面广的国企案件,由内乡县法院院长成延洲挂帅承办,经过13天的不懈努力日前顺利执结。 内乡县光源电器厂成立于1977年,后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设备陈旧,科技含量低,缺少竞争力,一直依靠内乡县信用社贷款周转资金,勉强维持生存。2013年,该公司全部资产抵押给该县信用社,多笔贷款累计2000余万元。贷款逾期后,因迟迟不还款,信用社将其诉至内乡县法院,被判决偿还所有欠款。判决生效5个月后,毫无还款意向,信用社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向该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其视法律文书为白纸,拒不配合履行法律义务。于是,法院依法将其厂房、土地等资产进行司法评估并公开拍卖。因涉及金额较大、厂房地址偏僻,三次司法拍卖均流拍。执行法官在走访职工时,偶然了解到一个重要情况:该公司不仅欠下信用社2000余万元,为了坚持正常运转,曾向156名职工借款,目前拖欠职工工资和养老金等共计290余万元。如果法院将房产拍卖,拍卖所得金额也只够勉强偿还信用社贷款;如果法院简单下达执行裁定,使该公司财产所有权转移,则职工借款、工资和养老金等势必无着落。 内乡县法院院长成延洲了解到该案拖了2年难以执结,主动挂帅承包。在基本了解案情后,他走访了30多名职工,先后7次向县四大班子领导汇报,争取最大支持,5次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进行调解,8次与国土资源局、担保公司沟通协调。最终,多方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以物抵债,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政府收储厂区国有土地;担保公司担保借款290余万元兑现职工;厂房和占用的国有土地,由县政府引资的一个项目租赁;租赁费再抵还担保公司借款。这个“五转圈”方法,使得这一执行标的额2000余万元、涉及156名职工工资等290余万元的“骨头案”顺利执结。④2 (南阳晚报) 原标题:院长挂帅 执行“骨头案” 多方协调案件顺利执结 编辑:牛恒烜 |